重点要看是婚前购买还是婚后购买。
民法典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双方共有财产处理。
婚前父母出资购置房屋,应当认定为对子女个人的赠与,如果双方父母都有出钱,那很可能就是依据出资的份额划分不动产按份共有的份额。要注意此处但书——“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明确表示”需要有明确的证据所证明否则不能对抗不动产登记信息,不动产登记作为不动产信息公示方式,有相当份量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