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来讲,基于合同相对性,您跟二房东签订租赁合同,该合同直接约束您与二房东,租金当然应该按照合同约定交给二房东。不过法律也规定了一种例外情况,就是在出租人同意转租的情形下,如果承租人、也就是二房东拖欠了出租人租金的,为了防止出租人因此解除跟承租人的合同导致次承租人利益受损,此时法律允许次承租人代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代付的部分可以相应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如果代付的金额超出了应付的租金数额,还可以向承租人追偿。所以为了避免房东以二房东拖欠租金为由解除合同、导致您需要搬离房屋,您可以在相关事实确认无误的情况下直接替二房东向房东代付租金、以抵扣您需要向二房东支付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