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口头强制放假,没有明确说放假到哪一天,放假期间也没有工资,问公司什么时候能去上班,公司也回复说不确定,这种情况下员工可以提出被迫离职要求经济补偿吗?
答案是可以的。只要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就有义务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关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如果用人单位随意强行给员工“放假”或“停工”,无疑剥夺了劳动者的工作权利,让劳动者失去赖以工作的基本条件,此时可以视为用人单位不提供劳动条件。对此,劳动者可以通知用人单位要求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关劳动条件、并注意保存好相关证据,如果单位仍然不安排上班,劳动者就可以以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为由提出被迫离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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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60问第二期之50|公司强制“放假”,劳动者可以辞职吗
韩律师2024-09-18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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