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该问题并无具体明确的规定,但是从原则角度,当劳动者在一个考勤周期内除有“婚假、丧假、或者年假”外,其他时间均无请假,应当享受全勤奖。诚然,全勤奖是用人单位自设的一种奖励制度,用人单位拥有相对的自主权利空间,但制度的设计必须遵守“公平、合理”的原则,如果设定当劳动者有婚假、丧假、或者年假的,不享受全勤奖,则使得劳动者的婚假、丧假、或者年假的待遇未能享受视同出勤的待遇。故这种设定起起违背了“公平、合理”原则,当属制度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