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为员工出资5万元提供专业技术培训并签订服务期协议,约定培训结束后员工必须在公司工作满5年才能离职,否则要向公司支付50万元违约金,这种约定是合法的吗?
首先,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以及违反服务期的违约金。但法律对于这种服务期违约金的上限是有明确规定的,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金额;如果劳动者接受培训之后已经在单位工作了一段时间提出离职的,此时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以刚刚的问题为例,公司提供了5万元的培训费用,那员工应支付的违约金的上限就是5万元,超出部分是无效的;如果员工培训后工作了2年才离职的,那公司能主张的违约金只有剩余3年服务期所对应的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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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60问第二期之32|公司约定服务期违约金,违约金数额应
韩律师2024-08-22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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