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部分企业出于降本增效、缓解经济压力的需要,有时候会通过将直接用工转为第三方劳务派遣用工的方式变相裁员,要求公司里部分岗位或者部分员工全部改签劳务派遣协议,转为劳务派遣员工,企业的这种做法是合法的吗?员工可以拒绝吗?答案肯定是不合法。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公司变更用工性质,要求员工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实际上就是跟员工解除劳动关系,让员工与新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公司没有跟员工协商一致,并且员工也没有劳动合同法中公司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事由,那公司要求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就属于违法解除,员工有权拒绝,如果公司以此为由辞退员工,就需要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