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开会说因为经济形势不好,公司生产经营困难,所以要求全员降薪15%,这合法吗?当然不合法。首先,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意思很明确,想要给员工降薪,必须建立在与劳动者协商并取得劳动者书面同意的基础上,否则就属于违法行为。即使企业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甲方有权根据公司的实际需要以及乙方的工作表现随时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劳动报酬,乙方不得拒绝”这种类似的条款,也不代表公司可以任意降低员工工资,必须符合合法合理的原则。因此公司在未与员工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以企业经营困难为由单方提出降薪是不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