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还有两天就转正了,公司却突然通知说因为表现不好要再延长一个月的试用期,应该怎么办呢?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单位不能随意单方面延长。如果单位单方通知延长试用期,相关的通知是无效的,劳动者自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试用期届满之日起就自动转正了,单位从这天起也必须按照转正后的工资标准发放工资。如果单位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除了需要补足工资以外,单位还要以劳动者试用期的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同时,如果单位在其单方通知延长的试用期期间以劳动者不符合试用期录用条件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因为劳动者实质上已经转正,所以不管是否真的存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此时单位都属于违法解除,还应当向劳动者支付2N的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