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和你建立劳动关系后为了互相了解,会约定一个考察期的,但是这个考察期不能超多6个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1)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2)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3)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4)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