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提供:

1.夫妻双方签署《分居协议》,协议中应当明确分居期限(开始时间)、分居期间双方不再有夫妻义务等内容,分居协议夫妻双方的签名。

2.一方通过邮寄方式发出书面的《分居声明》或《分居协议》,并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声明”或“分居协议”,表明告知对方分居状态开始,注意保留快递单据和邮寄电子信息;

3.夫妻双方的微信、短信、电子邮件等往来记录中确认双方感情不和而分居的事实。

4.一方在外租房来分居须以自己个人名义与房东签署房屋租赁合同。

5.一方离开户籍所在地居住,到居住地所在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开具居住证或者居住登记;

6.原同住父母、保姆、朋友或者邻居等熟悉的人员的证言,需提供辅助证据证明前述人员原与夫妻双方同住,比如日常微信聊天记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