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对新招收员工的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就职要素进行考察的时间期限。在试用期内,如果公司认为员工不符合公司需求,可以直接辞退吗?当然不可以。我们之前说过,公司单方辞退员工必须遵循“事由法定”原则,虽然法定事由中有一种情形叫做“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但是该条款的意思并不是说只要公司认为不合适就可以直接辞退,这一条的适用必须遵循以下几点要求:首先,在员工入职时,公司必须提前明确告知相关岗位的录用条件;其次,录用条件必须合理、客观、具体、量化,便于考核;第三,公司必须在试用期内做出考核评价并告知员工,如果超出了试用期就不能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了。如果公司未能满足上述要求,直接以员工不符合公司需求为由辞退,就是违法辞退,需要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