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公司在跟员工签署劳动合同时,往往会在合同中设置这样一个条款:公司可以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如果公司后续单方安排调岗,员工可以拒绝吗?司法实践一般认为用人单位作为市场主体,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而对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进行适当调整,是行使用工自主权的行为,但用人单位也不能滥用用工自主权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调岗必须具有“合理性”。在判断调岗是否具有合理性时,法院一般会考虑以下几方面因素,包括是否对劳动者有歧视性、侮辱性;是否确实属于客观经营所需而采用的必要方式;是否会对劳动者的工资待遇、工作生活产生重大影响;劳动者是否能够胜任调整的岗位等等。如果公司安排调岗明显不合理,员工可以拒绝,继续在原岗位出勤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