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朋友咨询,我去年年休假有10天,但是只休了5天,剩下的5天年休假难道就白白浪费了吗?公司需要给我一定的补偿吗?
那实际上,对于这一问题,我国法律也有明确的规定,如果经员工申请或者公司安排员工休年休假的时间少于当年应休的年休假天数的话,那公司对于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要按照员工日工资收入的3倍支付工资报酬,但是这3倍工资中包含了公司应向员工支付的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简单来说,如果员工当年年休假没休完,那对于少休的天数,公司不仅要正常支付上班期间的工资,还需要额外支付2倍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