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带薪年休假的天数与个人的工作年限长短息息相关,所以有的公司会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在本公司工作未满一年不享受年休假”或者“年休假时长按照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计算”等等,这时候有朋友就会问了,难道我每进入一个新的公司,年假天数都要重新计算吗?
其实关于这一问题,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不管是在同一用人单位还是在不同用人单位,只要员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就依法应当享受年休假;同时,员工的年休假天数是根据员工在不同用人单位的的累计工作年限来确定的,不过一般需要员工来提供以往入职单位的社保缴纳记录、劳动合同或者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来证明自己的工龄。而前述所谓的“在本公司工作未满一年不享受年休假”或者“年休假时长按照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计算”等等规定都是违法且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