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我们陆续过了妇女节和五四青年节,近期就有朋友来问我说,韩律师,我们公司每年碰到这种节日不发福利也就算了,连假也不给放,这是不是违法的呀,公司是不是得给我加班费呀?
相信大家都知道,根据国家规定,三八妇女节妇女要放半天假,五四青年节十四周岁以上的青年要放半天假。但像这种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并不是我们劳动法意义上的“法定节假日”,相关放假的规定本质上是一种倡导性规定,不是强制性规定,所以单位不放假也并不属于一种违法行为。关于是否支付加班费的问题,实际上按照规定这些节日不放假本身并不会产生额外的加班费,如果赶在了工作日,就正常发放工资,如果恰逢星期六、星期日、公司又安排加班的话就安排补休或者正常按照休息日的加班工资进行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