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离婚案件必须调解一方不到庭,法院一般要慎重对待,一般不会作出缺席判决。但对公告送达的案件除外。
可公告送达的案件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法律社区/ 文章详情
离婚案件,被告未到庭,法官是否能当庭作出离婚判决?
Fern2022-02-10 17:52
用户评价
暂无评论!
其他热帖
诉讼技巧早知道148|不知情归还遗失物,事后发现有悬赏广告还
2025-12-17
诉讼技巧早知道148|不知情归还遗失物,事后发现有悬赏广告还
2025-12-17
诉讼技巧早知道147|悬赏广告只写“重谢”没写具体金额,完成
2025-12-16
诉讼技巧早知道147|悬赏广告只写“重谢”没写具体金额,完成
2025-12-16
诉讼技巧早知道146|在朋友圈发悬赏寻宠,反悔不给钱对方能起
2025-12-15
诉讼技巧早知道146|在朋友圈发悬赏寻宠,反悔不给钱对方能起
2025-12-15
嘉宾说|什么情形能够适用个人破产清偿制度?
2025-12-12
嘉宾说|什么情形能够适用个人破产清偿制度?
2025-12-12
诉讼技巧早知道145|债务人能不能拒绝债权转让?
2025-12-11
诉讼技巧早知道145|债务人能不能拒绝债权转让?
2025-1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