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试用期时间: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超过2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及无固定期限的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2.试用期社保: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社保是法定义务,试用期不例外。
3.劳动法明确指出,建立劳动关系,应在一个月之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不签订劳动合同,从第二个月开始,要给员工支付双倍工资,最长支付十一个月。试用期应该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不能单独订立试用期合同。
4.试用期薪资待遇:试用期期间单位给员工开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的80%,并不得低于 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5.试用期辞退不能胜任工作的员工,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想要辞退不能胜任工作的员工,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员工不符合用人单位的录用条件,否则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6.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