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顾】天津一男子陆某因岳父的帮助,事业做得风生水起,可奈何妻子不能生育。陆某又十分喜欢孩子,于是借出差之机,与女下属发展成为情人关系后生下一子。没想到陆某意外身亡,陆某的弟弟以是干儿子为由,让私生子为男子披麻戴孝。葬礼次日情人便带着儿子上门找妻子摊牌,并提出儿子要继承陆先生的遗产,两套房子及200万元存款。

❓【法院问题】协商未果情人黄女士以婚外生子也有继承权为由,将妻子告上法庭。那么法庭会如何判决呢?

🔨【法律规定】

法院通过证人证言,亲子鉴定报告及近些年来孩子与陆某的照片,视频等,认为证据链完整,确认小陆是陆先生的非婚生子。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由此判定小陆拥有继承权。

陆先生名下有两套房子、200万存款及30万元死亡赔偿金。法院最后判定两套房子归原配妻子夏女士所有,夏女士折价支付200万给黄女士;而存款中的一半由双方共同继承,每人可继承50万元。也就是说,小陆总共可以继承250万现金,至于死亡赔偿金,则因不属于遗产,且黄女士没有主张分割,所以法院不予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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