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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法师
执业律师
2022-06-08 12:09
疫情防控期间,捏造并利用信息网络故意散布丑化疫情防控人员、志
对捏造损害疫情防控人员、志愿者及其他公民等个人名誉的事实并在信息网络上传播或者将信息网络上已有的信息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或明知是捏造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故意散布,丑化他人形象,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的,以诽谤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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