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了一式两份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能否要求由其统一保管?
答: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因此,劳动合同应当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律师提醒:劳动合同作为劳动争议案件中最为重要的证据之一,劳动者应当妥善保管,以免劳动合同灭失,从而导致劳动者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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