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两周岁以下小孩抚养权,一般归女方。女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男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两岁以上十岁以下小孩抚养权: 双方都想获得小孩抚养权,一方有下列情形时,优先获得: (1)做了绝育手术或散失生育功能; (2)子女长期随其生活,改变现在的生活环境对子女成长明显不利; (3)无其他子女,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自己没有不利于小孩的疾病,对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不利子女与其共同生活的; (5)子女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生活,且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能力及身体还硬朗也愿意继续照看小孩的话,也是小孩抚养权归属的考虑情节。 3.对于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