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缪
2022-04-28 08:58
【每日合同金句9】仓储费用的结算
乙方每月5号前向甲方提供发货数据及结算数据,甲方确认数据接收邮箱或书面邮寄地址。甲方应于收到乙方数据的当月10日前对账,如有异议,应于当月12日前与乙方联系解决,逾期则视为认可乙方提供的发货数据及结算数据。甲方应于收到乙方数据的当月15号前与乙方付清所有费用,超出5天未支付,按照银行贷款利率支付乙方逾期付款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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