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婚后加名,离婚怎么分?
一方婚前全款买的房,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名字,离婚时这套房怎么分?今天一次说清楚。首先,加名之后,房子性质变了。根据物权公示原则,不动产登记发生变更,房子就从一方的个人财产变成了夫妻共同财产。这本质上是把部分产权赠与给对方,并完成了变更登记,赠与方事后不能反悔撤销。但共同财产不等于一定对半分。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对房屋的贡献、结婚时间长短、是否共同装修维护、有无子女等因素。上海市高院就曾明确,出资方可以适当多分。如果加名时写明了份额呢?比如登记为“按份共有”,男方占70%、女方占30%,这视为双方对份额已有约定。离婚时,法院一般会参考这个约定比例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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