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朋友,婚前一方付首付买房,婚后共同还贷,房子归谁,关键看房产证登记在谁名下,分三种情况:第一种,登记在首付出资一方名下。依据法律规定,婚前个人付首付办贷款,婚后共同还贷,协商不成,法院可以判房子归首付方,剩余贷款由首付方自行偿还。婚内共同还贷的本息和对应的增值部分,由拿房一方给另一方补偿。第二种,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哪怕只是一方婚前出的首付,登记两个人名字,房屋属于夫妻共同共有。离婚分割的时候,当初出首付的一方,可以依据出资情况适当多分。第三种,登记在没有出资的那一方名下。如果能证明买房是以结婚、长期共同生活为目的,原则上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出资方明确是赠与对方个人,才属于非出资方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