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得利益写进合同,法院一定支持吗?
各位朋友,很多企业在合同违约责任里写上一句:违约赔偿损失包含可得利益。不少人以为,只要白纸黑字写了,起诉就一定能拿到这笔预期利润。答案是:写了有用,但不等于必然拿到。法律规定,违约损失本身就包含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可得利益,就算合同不写,法律也允许主张。合同加上这句话,只是再次明确双方合意。但能不能拿到,关键看以下三点:第一,可预见性。可得利益不能是天马行空的暴利,不能超过对方签合同时能够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损失。第二,损失要有一定的确定性。不是你口头预估的潜在商机,要有证据证明合同正常履行这笔利润大概率能拿到。需要提供订单、历史营收、成本凭证等证据,单纯估算、猜测的利润很难被采信。第三,守约方要尽到止损义务。 对方违约后,你必须采取合理措施减少损失;没有及时止损造成扩大的那部分损失,法院一般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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