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缔约过失责任?
很多朋友有一个疑问:双方还没有正式签订合同,如果谈判过程当中出现问题,造成了损失,还能不能起诉索赔?答案是可以,这就是法律上的缔约过失责任。简单来说,虽然合同还没有成立,但是当双方已经进入实质性的商业谈判,彼此就产生了基于诚实信用的先合同义务。如果一方在磋商的时候存在过错,导致对方产生信赖利益损失,即便最终没有签成合同,也要承担赔偿责任。举个例子:两家公司洽谈项目合作,甲方假意磋商,其实只是想拖延乙方,不让乙方跟竞争对手签约。乙方信以为真,暂停了其他合作机会,还投入了尽调、差旅等前期费用。最后甲方直接终止谈判,项目彻底黄了。这种情况下,乙方就可以主张缔约过失责任,要求甲方赔偿前期实际支出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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