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企业签合同写争议解决条款的时候,想着耍个小聪明,双重保障,既可以仲裁,也可以去法院起诉。这里提醒大家:仲裁和诉讼原则上只能二选一,不能同时约定。仲裁跟诉讼是两套相互独立的纠纷解决途径。如果你合同明确约定提交某一仲裁委员会仲裁,那后续发生纠纷就只能走仲裁,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反过来,如果约定向某某法院起诉,那就只能走诉讼程序。如果在合同里写“发生争议,既可向某某仲裁委申请仲裁,也可以向某某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很多老板以为多一条路更保险,实际上恰恰踩坑了。按照相关规定,这种同时约定仲裁和诉讼的写法,仲裁部分直接无效。举个例子,甲乙双方的供货合同就写了上面这种或仲裁或起诉的条款。后期货款出现纠纷准备维权,这时候仲裁委是不予受理仲裁申请的,最后只能去法院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