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条,军车仅在执行紧急任务,如抢险、军事行动时享有优先通行权,可豁免部分交通规则。若非紧急任务,如日常运输、训练中违规,需承担与民用车辆同等的民事赔偿责任。军队车辆管理单位为赔偿责任主体,而非驾驶员个人。 若军队对责任认定有异议,可向上级公安机关或军事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 受害方可与涉事部队协商赔偿医疗费、维修费、误工费等,部队通常通过军车保险或专项经费支付。若协商不成,受害方可向地方法院起诉涉事部队,法院有权审理并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