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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小法师
执业律师
2025-05-12 19:53
公司以“末位降薪”替代“末位淘汰”是否合法?
“末位淘汰”本身违法,根据《劳动合同法》,员工不胜任工作需经培训或调岗后仍无法胜任,方可解除合同,直接以“绩效考核末位”开除员工属违法解除。 若公司无制度依据或未与员工协商,直接以“末位”为由降薪,属于单方变更劳动合同,员工可主张补足工资差额。若降薪幅度过大(如工资腰斩),可能被认定为恶意克扣工资,员工可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并索要经济补偿(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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