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原则上适用双方协议选择的法律,但若涉及中国不动产(如房产、土地),必须适用中国法律。动产分割(如存款、车辆)可协议选择法律,无协议时适用离婚受理地法律或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 如果已通过国外法院离婚,需分割中国境内财产,必须向中国法院申请承认与执行。可以向财产所在地中级法院提交申请,附判决书、生效证明及中文译本。法院审查后裁定是否承认,承认后可执行国内财产。若国外判决未被承认,或财产分割部分未明确,可在中国法院单独提起离婚后财产分割诉讼。 如果正在中国法院诉讼离婚(一方或双方在国内),中国法院可直接审理境内财产分割,无论双方国籍或居住地。 ⚠️注意: 1. 不动产必须由中国法院处理,动产需结合判决承认情况; 2. 证据充分性决定执行效率,建议提前固定财产线索; 3. 双边条约与互惠关系是关键,部分国家(如澳大利亚、韩国)判决更易获中国承认。 4.如涉及外汇管制(如境外资产转入国内),需另行合规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