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工被拖欠工资时,派遣公司(用人单位)是法定的工资支付主体,但用工单位也可能承担连带责任。 1. 派遣公司(用人单位) 劳务派遣公司是法律上的用人单位,必须与派遣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支付工资。 无论用工单位是否向派遣公司支付费用,派遣公司都不得拖欠工资 2. 用工单位(实际工作单位) 若因用工单位拖欠派遣公司费用导致工资拖欠,用工单位需承担连带责任。 例外情形: 若派遣公司已收到用工单位支付的费用但仍拖欠工资,用工单位无过错则无需担责。 提示: 1. 优先追责派遣公司,但务必同步向用工单位施压; 2. 投诉与仲裁并行,劳动监察处理快,仲裁可主张更多权益; 3. 警惕“踢皮球”:两方互相推诿时,直接向劳动监察或仲裁委提交双方信息,要求一并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