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在有效期限内撤销婚姻。 1、疾病范围包括三类: (1)严重遗传性疾病(如先天性耳聋、血友病); (2)指定传染病(如艾滋病、梅毒、淋病等); (3)精神类疾病(如精神分裂症、重度抑郁症)。 2. 撤销时效 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对方隐瞒疾病之日起1年内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若超过1年未提出,则丧失撤销权,婚姻继续有效。 3、撤销程序: 只能通过法院诉讼撤销,不能协议撤销,需提交以下证据: (1)配偶患病的诊断证明、病历等; (2)证明对方婚前明知患病但未告知的证据(如聊天记录、知情人的证言)。 4、撤销结果: (1)婚姻自始无效:撤销后,双方婚姻关系视为从未存在,无“离婚”记录。 (2)财产处理:同居期间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法院按“共同共有”原则分割(与离婚不同,不适用照顾无过错方)。 (3)子女抚养:子女权利义务参照离婚规则处理,父母仍需抚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