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看具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因劳动者过错用人单位行使单方解除权的情形有明确规定,该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 因此,用人单位不得以女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为由径行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可以将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作为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从而达到解除劳动合同的目的。 但是,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并能直接被认为是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这其中还需要满足一下条件: 1、用人单位在其制定的规章制度中应将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行为列为严重违纪。如若未规定,则将由单位举证证明员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情节是否达到了开除的程度。 2、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应依法经过民主协商程序制定。 3、用人单位应将规章制度向女职工公示或告知。 4、解除通知应通知工会,听取工会的意见 总而言之,用人单位若想要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还需满足以上前提条件,否则即涉嫌违反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