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杭运河丹徒段是连接区域水系、承载文化遗产和促进经济流通的关键廊道,古运河穿城而过,静静流淌间滋养出一城的烟火与风华。

不久前,京杭运河江苏段绿色现代航运综合整治工程(江南段)通过竣工验收,标志着江苏内河航道向“绿色、智慧、便民、高效”转型升级迈出坚实的一步。

近年来,镇江市丹徒区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运河保护传承利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探索“代表建议+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将人大代表的民意优势与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优势深度融合,聚焦生态环境、文化遗产、国有财产保护等重点领域,联合检察机关开展守护大运河公益诉讼专项监督,为水运江苏倾注人大力量。

聚焦生态环境 守护运河水清岸绿

“人大代表+检察官”常态化巡河护河。在一次代表巡河中,代表们发现位于大运河西岸辛丰人行桥北300米处的一家废品回收站内,露天堆放大量已拆解的汽车引擎盖、油箱等固体废物,且未采取任何防渗措施,存在严重环境污染隐患。人大代表当场记录问题,并以书面建议形式向检察机关和职能部门反映。

经进一步调查,该回收站无营业执照及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涉嫌违规经营。检察机关依托“代表建议+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将该代表建议转化为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履行监管职责、整治环境污染。

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检察机关牵头召开报废机动车拆解暨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治理座谈会,人大代表全程参与监督,推动严格行业准入监管。目前,职能部门已约谈经营人,责令限期清场搬离,并开展专项治理,督促取缔运河沿岸机动车拆解黑作坊1处,清理固体废物10吨,规范行业经营秩序。人大代表在整改“回头看”中评价:“建议有回音,治理见实效,衔接转化机制让代表履职更有底气。”

聚力文物修缮 赓续运河历史文脉

位于辛丰镇黄墟集镇的“笃行堂(殷氏六房)”,系大运河沿线具有重要宗族文化研究价值的古民居建筑群,2019年被列为江苏省文物保护单位,并予以修缮。但因原住户搬迁难题,修缮项目迟迟无法开工,古建筑历史风貌受损严重。

部分人大代表在走访调研中了解到这一情况,提出加强文物与文化遗产保护的建议。检察机关主动对接人大建议办理工作,将该建议纳入公益诉讼监督视野。在人大督办与检察监督双重推动下,文旅部门、属地政府等积极开展磋商,厘清职责分工,并会同当地村委会组织动员,详细解读搬迁政策、文物保护规划,分析住户诉求,协商搬迁选址。最终11户原住户一致同意搬离,文物保护修复工作全面启动,并于2026年1月完成项目修缮。

守牢国有财产 保障运河资源权益

针对运河沿岸某企业长期拖欠航道补偿费及堤防占用补偿费的问题,区人大常委会根据有关规定,督促主管部门依法履行国有财产保护职责。

为查明事实、准确适用法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益诉讼志愿者以及属地主管部门、案涉企业召开听证会。听证会上,人大代表充分发挥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就补偿标准、历史遗留问题等充分发表意见,提出应综合考虑码头面积变化、企业经营困难等因素,合理确定费用,既维护国有财产权益,又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这一观点被检察机关采纳,并转化为对主管部门的检察建议内容。在人大代表的见证与推动下,职能部门与案涉企业当场签订补偿协议,拖欠四年的河道资源占用补偿费全部追缴到位。

深化协同联动 构建多元共治格局

依托“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区检察院联合水利、住建、文旅、交通运输等部门建立大运河综合保护协作机制,明确水资源保护、污染防治、文物文化遗产保护等重点领域,细化线索移送、信息共享、联合普法等长效制度。同时,区人大常委会和检察机关依托“代表建议+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工作机制,对代表建议中涉及公益诉讼线索的,及时纳入检察监督视野;对检察建议反映的普遍性治理问题,推动形成代表建议,实现民意与法意的双向奔赴。区人大常委会将大运河保护纳入年度监督计划,组织人大代表专题视察,对检察机关通过衔接转化机制办理的案件进行“回头看”,确保治理效果长效化。

通过深化“代表建议+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区人大常委会与检察机关协同发力,实现人大监督与法律监督的有机贯通、相互协调,为大运河综合保护注入了更强大的法治合力与民意基础。(镇江市丹徒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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